您的位置:阳谷信息港 » 阳谷新闻 » 正文

法院公告-数字报-电子版-PDF版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时间:2018/11/14 11:15:00     阅览:189人次
    日照市日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临沂联众镍业有限公司、日照乐驰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普华能源有限公司、吕华江、吕桂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日照乐桥贸易有限公司、李儒雅、赵立峰、张洪波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102 民初70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十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彦博:本院受理原告王熙诉被告赵中廷、王彦博、卢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 鲁 1102民初 73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牟军:本院受理原告卜庆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王喜平:本院受理原告杜胡、卢兆群、房振学、唐继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122 民初1515 号、(2018)鲁 1122 民初 1750 号、(2018)鲁 1122民初 189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龙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孙伟峰:本院受理原告莒县浮来山供销合作社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122 民初 32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合同、由你支付租赁费并返还租赁物。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朱新玉、王金来、刘永珍、朱希祥、姚翠林、朱希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122民初 284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莒县人民法院

    王兴明:本院受理原告庞永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20 日内,并定于2019 年1月 30 日15时 00 分在本院城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徐今太(曾用名徐金太):本院受理原告周升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122 民初 261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周升荣与你离婚。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丁明杰:本院受理原告王仁锁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莒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朱焕龙:本院受理(2018)鲁1121 民再4号申请再审人王苗苗诉被申请再审人马元金、朱焕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张甲福: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宜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121 民初 1959 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请到本院高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赵盛强:本院受理原告申世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122民初 634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碁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厉运展:本院受理原告杜光平与被告张相飞、刘廷菊、赵而杰、张文杰、赵尔芹、刘文荣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杜光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莒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王清艳、虢忠成申请宣告邵丽失踪一案。申请人王清艳、虢忠成称,邵丽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下落不明超过二年。下落不明人邵丽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邵丽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邵丽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邵丽情况,向本院报告。

    莒县人民法院

    许传文:本院受理原告王乃友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121民初 143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张波:本院受理原告冯启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121 民初16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刘加由:本院受理原告许崇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121民初 21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胡学星:本院受理的原告厉静会、鞠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号分别为(2018)鲁 1121 民初 1774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请到本院洪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莲县人民法院

    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维、原告赵丽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 民初 2264、2265 号二案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评运:本院受理原告杜文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评运、侯鹏鹏:本院受理原告杜文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9 年1月 31 日上午 10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传银:本院受理原告李成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民初 3805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9年 2 月 27日14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泽信、孙景兰、张学保:本院受理原告刘风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 4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磊、安静:本院受理原告刘风来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 46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徇:本院受理原告马灿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25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明阳、田石娥、魏贞芹:本院受理原告贾玉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02 民初 33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青岛宝丰隆实业有限公司、董洪凯:本院受理原告苏州润森木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严秉海诉你们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并定于 2019 年 03月 20 日上午 9 时00分在本院齐村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卞青:本院受理原告胡安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2103 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 2019 年 4 月8 日上午14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唐茂红、李鹏、刘大臣:本院受理原告韩文娜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1341 号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2019年 4月 8 日上午 11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燕文、王立合、邓荣存、龙殿辉、龙起林、倪保侠、马大芹、彭文、崔美利、刘利、梁龙刚、徐海蔓: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德源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1645、1646、1647、164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建新、韩建利、刘委、刘青青;李晓村、张乃睿、耿军、李慧东;孙叶娥、陈远法、刘付增、李亮;王光东、王兴佑、刘业广: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均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02 民初 3857 号、(2016)鲁 0402 民初 4015 号、(2016)鲁 0402 民初4020 号、(2016)鲁 0402 民初 365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亚修、刘大刚、富正;刘春兰、薛文娥、刘彩凤、李龙岗:陈爱民、任敏、焦汉斌、菅振鲁、王庆国、王德之: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均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 民初 4180 号、(2016)鲁 0402 民初 4182 号、(2017)鲁 0402 民初 108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郑义、钱洋洋、陈强;郭利、钱洋洋、陈强;吴敬鹏、陈强;马争先、钱洋洋: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郑义、钱洋洋、陈强 2019 年02 月20 日 9 时00 分)、(郭利、钱洋洋、陈强 2019年02月 20日 9时 30分)、(吴敬鹏、陈强 2019 年02 月20日 10 时00分)、(马争先、钱洋洋 2019 年02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述四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标、沈大伟;李倩、姚杨梅、朱艳玲、华帅;杨振山、杨振华、渠海涛、吉大鹏: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并定于 2019 年 02 月 27 日9时 00 分(王标)、2019 年02月27日10时 00 分(李倩、姚杨梅、朱艳玲、华帅)、2019年 02 月 27日 14 时 00分(杨振山、杨振华、渠海涛、吉大鹏)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三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时广友、韩萍、温传浩:本院受理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时广友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 民初 2371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及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及交纳上诉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时广友逾期不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11800元,按上诉人时广友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远振、陈启朵、李崎、武广:本院受理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王远振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02 民初 3645 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及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及交纳上诉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王远振逾期不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 4300 元,按上诉人王远振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杨运河:本院受理原告朱俊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91 民初 169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 一、被告杨运河支付原告朱俊强 50000元及利息(以 50000元为基数,自 2017 年2月 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 1.5% 计算),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朱俊强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肖青、贾国明:本院受理原告苗光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91 民初 25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家旗:本院受理原告侯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91 民初 85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剑寒:本院受理原告师志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91 民初 90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全雄英、济南皓鑫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济烟气脱硫剂配送有限公司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10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建朝、林雪华:本院受理原告王魁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徐西林、孙丽英:本院受理原告王魁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李军通:本院受理原告张新新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胡波:本院受理原告苏洪庆诉你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立民、史升升:本院受理原告赵海香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殷永祥:本院受理原告王世华诉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建伟:本院受理原告荣连勇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129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兴民:本院受理原告刘树明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165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邱国峰:本院受理原告郑恒大诉你与史振奎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149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哲:本院受理原告于皓诉你与李喜云、白传凯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174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书田:本院受理原告卢清华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174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范广生、范传如: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7民初 90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范广生偿还原告本金92212.63 元及利息,范传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池小小、赵文翠、柳志刚: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常久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427执 690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责令你们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方新: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曹春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7 执689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书等法律文书。责令你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拒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夏津县人民法院

    刘超:本院受理原告马丽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7 民初1772 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潘传扩:本院受理原告钱姗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传德、王秀坤、王传路:我院受理德州鲁恒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赵金贵:本院受理原告韩爱国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焦守辉、张霞、张吉锋、焦守忠、焦正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5 民初 254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汤吉祥、杨明荣、荆庆泉:本院受理马成明(马光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彭成凯、彭方海、邢培红:本院受理原告陈吉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5 民初 125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振兴:本院受理原告聂乃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郑开强、许荣学:本院受理原告刘加才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刘纯彬:原告刘萍与被告刘纯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8)鲁 1203 民初 661 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203 民初6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纯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刘萍借款本金20000 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沈小平、许文录:本院受理原告刘明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号:(2018)鲁 1203 民初663 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203 民初 6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宏伟:本院受理原告张京文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 30000元,刘洋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诉讼费由你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苏全河:本院受理原告苏全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 20000 元及利息,诉讼费由你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赵伟:本院受理原告亓荣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 364746 元及利息,诉讼费由你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原告尚文慧诉你及徐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202 民初 3265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该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宗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金智成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莱芜宗圣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6)鲁 1202 民初42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守文:本院受理的原告吕海水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霍珂歆:本院已受理(2018)鲁1202 民初 4640号原告李修超与被告王文清、张林、霍珂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吴平海:本院已受理(2018)鲁 1202 民初 4760号李传祥与被告吴平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以及(2018)鲁 1202 执保 819 号执行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 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乔世忠:本院受理原告李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202 民初 26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农高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润平、吕学军、张兰:本院受理的申诉人陶雷祥、苏汉昌与被申诉人张杰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上午 8时 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超、徐家锋:本院受理原告刘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202 民初 23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牛泉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新矿: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培英: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冯桂兰(37090219430215152X):本院受理原告吕济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202 民初 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卢友明 (370919195805260316)、莱芜市凯托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202 民初 46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卢诗超、王桂勤、张啟冬、亓顺兰: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202 民初 4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卢诗超、王桂勤、张啟冬、亓顺兰: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202 民初 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啟冬、亓顺兰、卢诗超、王桂勤: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202 民初 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黄斌、陈咏梅:本院受理原告李庆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202 民初 25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赵京伟:本院受理原告吕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锡林郭勒盟众志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王新刚、王文钊:本院受理的原告阿巴嘎旗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8)鲁1202 民初 2989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原告魏元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202 民初 311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郑秀娟:本院受理原告黄诗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亓东宝、曹继菊、张连利、李菊、李秀芹、亓东亮、倪西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202 民初830 号、(2018)鲁 1202 民初 91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亮:本院受理原告王玉校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请求你支付煤款 456825 元及利息。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韩栋:本院受理原告毛薪茹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原告请求你支付欠款 57000 元及利息。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杨庆斌:本院受理(2018)鲁 1202 民初 4349号原告付承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许国强:本院受理解正河上诉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与许尚伦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彬彬:本院受理原告康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要求与你离婚,婚生子宋昊宸由你抚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波、张凤霞:本院受理原告刘欣强诉你民间借贷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202 民初 23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西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杜娟:本院受理原告高兴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支付借款 1062300 元及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由你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焦长银:本院受理原告张全、刘晓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202 民初 159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焦长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全、刘晓奉代偿款 65700 元及利息(20000 元利息自2018年1月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剩余 45700 元的利息自 2018年 3 月2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全、刘晓奉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原告马文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202民初 312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司道铭:本院已受理郑家惠诉你(2018)鲁1202民初4472 号合同纠纷一案,郑家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书》;2.请求判令司道铭返还郑家惠8 万元及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司道铭承担。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提交答辩状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举证期限至开庭日届满。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熊建成:本院受理原告李嘉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 4 万元及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费用由你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江苏润圆单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合锦成模型艺术设计有限公司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22 民初 3062 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刘伟权:本院受理东阿县鑫达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上诉刘国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你做为原审被告。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金色海岸葡萄酒有限公司、烟台蓬珠酒业有限公司、丁晓莉:本院审理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二、请求判令第一、第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 50 万元。三、请求判令第一、第二被告在《 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公开消除影响。四、本案诉讼费用由第一、第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日内。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海波:本院受理刘冠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上诉邵树平、元氏县永康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邸国生、元氏县宏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金色海岸葡萄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你、烟台蓬珠酒业有限公司与丁晓利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告烟台蓬珠酒业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并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5 民初 359 号民事裁定书和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畅行(福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聊城市东海铸锻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与被告山东聊城永润商贸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山东金羊特种车有限公司、聊城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市奥宝源汽贸有限公司、聊城有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世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聊城泰鸿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判决。因聊城金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勇、方艳丽: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张勇、方艳丽、山东阳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阳谷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14日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加载中...
赞助商推广链接
赞助商推广链接
发布信息 - 用户注册 - 在线投稿 - 广告投放 - 留言反馈
Copyright ©  yanggu.tv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