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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数字报-电子版-PDF版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时间:2019/5/6 14:52:00     阅览:284人次
    柴德军、柴明合: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柴德军、赵月兰、柴明合、张瑞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 4191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柴德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瑞亭、陈建英、柴德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9)鲁1722 民初 71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贾享福: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肖博方、吴玉邦、贾享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1722 民初 4207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孔祥鹏、孟祥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孔祥鹏、刘雪、孟祥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4189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刘仍军、刘杨、马兴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仍军、刘杨、马兴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 4194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马洪银、马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马洪银、杜春梅、马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1722 民初4195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牛奔、卢佳、李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牛奔、卢佳、李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1722 民初 4197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庞伟、宗昌峰、马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庞伟、宗昌峰、马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1722 民初 4199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荣令国、荣苗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荣令国、徐静、荣苗苗、徐仲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1722 民初 4200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陶加兴、田平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陶加兴、田平川、张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4203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王保轩、郭英伟、王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王保轩、郭英伟、王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722 民初 74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王慧、李海龙、黄启帅: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王慧、李海龙、黄启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 4204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吴宽礼、王培各: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林京京、林效良、吴宽礼、王培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 4192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徐素芬、杨公强、盛尊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徐素芬、杨公强、盛尊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 4208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杨俊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宾、田崇新、杨俊杰、刘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2 民初 4193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赵东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宋献平、张东、黄国栋、赵东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8)鲁1722 民初 4202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朱秀清、王维锋、曹丹、朱国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朱秀清、王维锋、曹丹、朱国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告送达本院(2019)鲁1722 民初 73 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赵雷、马丽丽:本院受理(2019)鲁 1728 民初 1249号原告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郭国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依法判令你们归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共计382 023.62元,以及计算至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因你们迁移新址不明,致使直接、邮寄均无法送达,现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周方、徐宏武: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郭国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迁移新址不明,致使直接、邮寄均无法送达,现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1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侯卫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周保华、李秋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一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商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刘奎英:本院受理原告李雁斌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 鲁 1791 民初270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我院领取该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恒畅: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刘恒畅偿还借款本金及截止至 2018 年 11 月30 日的利息及罚息共计 160316.5 元,2018年 11 月 30日后的利息、罚息按约定支付至本息清偿完毕之日止;涉案费用由被告承担。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煜、孙英群:本院受理原告陈彪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市奇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广福诉你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19)鲁 1791 民初 584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15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苑尚国、苑尚锋、王敏、汤彩云、郑金斗:本院受理山东同仁典当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诉你们与山东省郓城县龙泉淀粉制品有限公司、苑尚英、王亚明、王洪英、陈殿杰、祝彦修、郓城县郓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郓城县郓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购物中心、郓城县郓百唐塔商城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1791 民初 24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勇:本院受理原告海曌与被告桑建国、张勇,第三人菏泽易成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1791 民初 693 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和平人家小区业主委员会诉你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91 民初 213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驳回原告和平人家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响荣、杜守燕:本院受理原告邵光生与被告李响荣、杜守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1791 民初 808 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峰:本院受理原告杨清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10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峰:本院受理原告张春青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 30 分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峰:本院受理原告戴陶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小平、郓城县郓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郓城县亿万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刘成亮、山东协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文广、高海宝、宋娜娜、顾振华、肖继伦、孙中强、田传平、李根、郑娟、李海洋:本院受理(2019)鲁0402 民初 1566、1567、1569、1570 号,原告山东保浩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9 年7月 24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春、李艳东、王桂芳、荊 程程、荊 东北、荊 婷婷、马鲁民、孙海洋、滕喜:本院受理(2019)鲁 0402 民初1561、1562、1563、1565 号,原告山东保浩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9年 7 月 23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想、王霞:本院受理原告李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4603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丽:本院受理原告宋平与被告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决定进入审理。现依法向张丽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起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9 年7 月 26 日下午14 时 00 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邵强:本院受理原告邓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402民初 225 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在上诉期限内对该判决书提起上诉,一并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军、王先锋、刘贤春、张佩佩:本院受理(2019)鲁0402 民初 1558、1559 号,原告山东保浩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9 年7月 22 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文龙:本院受理原告蔡先普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405 民初 16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原告蔡先普与被告李文龙 2010 年 3 月 10 日签订的关于台儿庄区华兴路国际大酒店沿街门市房一套的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原告蔡先普自 2010年 4月 7 日起至2030年 4 月7 日拥有位于台儿庄区华兴路国际大酒店沿街门市房一套的使用权。案件受理费 3250元,公告费 560 元,合计 3810 元,由被告李文龙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新银河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春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胡海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六友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 (2019)鲁 1428 民初 1006 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王玲:本院执行(2015)武重字第10 号民事判决书过程中,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1428执 664 号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判决书义务,逾期则依法评估、拍卖查封的你名下位于德州市天衢西路华泰景园小区 13 号楼1 单元 4 层402 号房产。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武城县人民法院

    孟鑫:本院受理原告靳立博与被告孟鑫民间借贷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鲁1427 民初 42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孟鑫:本院受理原告许士凯与被告孟鑫民间借贷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鲁1427 民初 4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夏津县人民法院

    贺立华:本院受理原告潘学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潘传扩:本院受理原告钱珊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1427 民初 190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池小小、赵文翠: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常久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1427 执690 号拍卖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同时将拍卖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武城县李家户镇李家户供销社路东王希柱烤鸭店门市楼地上四间房产。总层数2 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 185.81 平方米,未进行产权登记。临街状况:临李家户镇东西路。拍卖机构:夏津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意向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竞买,购买者仅限于武城县李家户镇李家户村集体成员。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及其他购买单位或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请与本院执行局 225 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534-3260185。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晓申: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孙玉芝、孙美丽、孙英新、孙英泉、孙芳与被执行人王晓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1427执 691 号拍卖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同时将拍卖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位于武城县状元名居小区,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92.70 平方米,混合结构,总层数六层,位于五层,另有储藏室 5.00 平方米。以上均未进行产权登记。拍卖机构:夏津县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意向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及其他购买单位或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标的物的相关情况请与本院执行局 225 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534-3260185。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建祥:本院受理原告李肖云与被告王建祥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鲁 1427 民初 221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裁定驳回原告李肖云的起诉;案件受理费 2500 元依法退还原告李肖云。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洪岩:本院受理原告郝江华诉被告王洪岩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1422 民初 87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津县人民法院

    赵晶晶:本院受理原告武玉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9年3月 5 日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的期限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点。在宁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王敏:本院受理许志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1422 民初 2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来本院保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允宝:本院受理冯学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房承颜:本院受理原告董金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1425 民初 499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南楠、胡林山、山东齐齐发大市场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晏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房士增:本院受理原告焦方文诉你与刘少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正江:本院受理原告解光静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房士增:本院受理原告焦方文诉你与贾文贵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庆海:本院受理原告董麦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少龙:本院受理原告董麦美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孔敏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郑开强、许荣学:本院受理原告刘加才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5 民初 352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

    孟凡强、李桂合: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2 民初2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聂刚:原告尚庆凤与被告聂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8)鲁1203 民初1069 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203 民初106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许德平、郭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李绪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鲁0117 民初 438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进行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原珍:本院受理吴峰与你、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崖下村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 1203 民初 1407 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1203 民初 140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吴峰人工费24437.29 元及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颜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勇:本院受理原告董合力诉被告刘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9)鲁 0117 民初433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进行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新泰市桂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莱芜市城子坡建筑安装公司施工四队与新泰市桂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吕廷春提出执行异议。本院已审查完毕,因你公司住所地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1203 执异 11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侯路青、张健、刘兴胜、亓观升:原告黄强与被告侯路青、张健、亓观升、刘兴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18)鲁 1203 民初 1134 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203 民初 113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王治保、李建、李长全: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1482民初27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安仁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禹城市人民法院

    李长元、司加正、焦国军、李长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1482 民初 30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安仁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禹城市人民法院

    禹城市泰德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发平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2019)鲁1482 民初809 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点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禹城市人民法院

    德州蓝色气候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蓝色气候(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国斌与被告德州蓝色气候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蓝色气候(北京)能源有限公司、第三人新洋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482 民初 319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辛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禹城市人民法院

    刘吉玉、李秀林:本院执行的滕艳芬与刘吉玉、李秀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滕艳芬依据本院生效的(2014)禹商初字第 517 民事判决书并依据(2016)鲁1482 执恢 480 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刘吉玉在南街小区回迁安置楼中初选楼3 号楼1 单元 4 楼东户及储藏室1-401 房产一套。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房产的评估报告书及拍卖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禹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中远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传巧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 民初262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中远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跃建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 民初262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中远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福来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 民初 262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中远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杜德山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 民初 26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中远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莉娜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 民初26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中远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璇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0983 民初262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中远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纯侠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 民初 262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中远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庆忠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83 民初 263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肥城中远义乌商贸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洪涛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 民初26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赵刚夫:本院受理原告尹祚禄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0983 民初 42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尚卫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8 时 30 分在本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王守加:本院受理上诉人袁恒生与被上诉人翟晓丽、薛好文、朱丽、孙红华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序庆 申请人张彦祥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山东国晟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已查封的你位于泰安市堰北新回迁楼小区 9 号楼 1 单元东户 501 室房产一套进行价格评估。2019年 4 月 12日,山东国晟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国晟评估[2019]第 TF057 号评估报告书,评估价为 750361.13 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评估报告书、拍卖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价格有异议,限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不提出本院将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曹洪:本院受理杨永果上诉曹洪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段士强 :本院受理张喜荣上诉孙修华、段士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海波:本院受理刘冠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上诉邵树平、元氏县永康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邸国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5 民终33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宗新荣、宗全振:本院审理的牛传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牛传钦不服本院(2017)鲁 1581 民初3765 号裁定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临清市人民法院

    赵鸿娟:本院受理原告孔凡浩诉赵鸿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1581 民初 3644 号临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大连欣科机器有限公司 因出票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1 日,承兑汇票号码为 31300052/30229785,票面金额为 10 万元,出票人为山东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为阳谷汇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阳谷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王延淼申请宣告张丽丽失踪一案,经查,张丽丽,女,1983年 9 月 13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522198309132640 ,汉族,原住山东省阳谷县阎楼镇王振扬村。张丽丽于 2014 年3 月起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张丽丽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三个月。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决。

    阳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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