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者判决书:开启人工智能著作权新篇章
一、案件背景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图片(绘画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这是我国首例生成图片相关领域著作权案件。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为创作领域带来了新的启示,也为我国著作权法律体系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案情回顾
本案涉及一幅名为《太空歌剧院》的数字艺术作品。该作品于2022年8月在科罗拉多博览会的数字艺术比赛中获得之一名。这幅作品的创作过程,是由创作者利用绘画程序GC Midjourney实行调整,历经80余小时,迭代上千次而成。
案件中的原告李某,认为被告某未经其同意,在其运营的网站上利用了《太空歌剧院》这幅作品,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李某将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某承担侵权责任。
三、法院判决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图片具有原创性,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需求。同时法院认为生成图片的创作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技术手不能否定创作者的智力劳动。 法院认可了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采用者的“创作者”身份。
在此基础上,法院判决某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某赔偿李某500元人民币。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四、判决书解读
1. 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
本案中法院首先明确了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创作已成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法院认为生成图片的创作过程,虽然依于技术手,但仍然体现了创作者的创意和审美。 生成图片理应视为一种“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 创作者的“创作者”身份
法院在判决中还明确生成图片的创作过程不能否定采用者的“创作者”身份。这意味着,在采用生成图片的进展中,只要利用者参与了创作,付出了智力劳动,就理应认定为“创作者”。这一判决,为创作领域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必不可少依据。
3. 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认定
本案中,法院认为某未经李某同意,在其运营的网站上采用《太空歌剧院》这幅作品,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认定,为创作领域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应对提供了借鉴。
五、案件作用
本案的判决,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作用:
1. 提升了创作领域的法律保护水平。本案判决明确了生成图片的“作品”属性和采用者的“创作者”身份,为创作领域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有助于推动创作产业的发展。本案判决为创作领域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激发更多创作者投身创作产业。
3. 丰富了我国著作权法律体系。本案判决为我国著作权法律体系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借鉴。
六、结语
本案的判决标志着我国在创作领域著作权保护方面取得了关键突破。在人工智能产业勃发展的背景下本案的判决将为创作领域的创作者们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我国创作产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