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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被处罚94万 发布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利益

发布:2018/4/4 16:48:45  来源:阳谷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今日头条被处罚94万 发布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利益

3月29日,央视财经微信公众号栏目发布《“今日头条”终于上了“头条”!无视监管,竟做起这种“黑勾当”!害苦2.4亿用户...》文章,直指“今日头条”利用“二跳”手段发布虚假广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危害到相关药品企业正常经营。

近日,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近日对今日头条行政作出处罚,没收广告费并处以广告费用3倍罚款,总计达94.4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3月30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358号),没收广告费共计235971.6元,并处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707914.8元,共计罚没943886.4万元。

该笔罚款也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迄今最大的一笔罚款,此次工商处罚还未公布处罚原因。

此前该公司曾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先后罚没1万元、2万元和1万元,且均发生于2017年,最近的一起罚款原因是“当事人建立了广告审查制度,但缺失对广告中商品的审查,没有如产品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在内的商品信息,无法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今日头条被处罚94万 发布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利益

今日头条道歉声明:

感谢央视的监督,我们诚挚向信赖我们的广大用户和受到影响的商家致歉,并倍感责任重大。

1、我们一直在努力打击违规“二跳”行为。违规“二跳”,本质上是逃避今日头条广告审核体系的作弊行为,该行为不但侵犯了用户和客户的权益,也严重影响今日头条的长远发展。

我们在打击违规“二跳”的过程中,不仅严厉打击央视披露的违规“二跳”行为,还不断深挖,打击违规“二跳”在广告行业中的两类变种:篡改页面——把合法的广告页面送审,但背地里,偷偷篡改成非法的广告页面。套户——非法产品套取合法产品的广告资质,来平台上投放。

2、外部利益诱惑四川分公司网服组两名员工以及南宁代理商员工违反公司纪律和监察制度,内外勾结,逃避今日头条的广告审核制度,这是我们的管理疏漏。

3、目前,央视报道涉及的违规广告已被立即下线,相关广告主账户已被永久封停,并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报道中涉及的南宁代理商已被永久终止一切合作。

报道中涉及的头条四川分公司相关责任人,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头条《销售监察制度》和公司红线,已予以他们开除处分,并保留追究后续责任的权利;同时,上述员工的业务领导对员工违规行为负有管理失职的责任,我们也将依据公司制度对他们做严肃处罚。我们随后也会对全体销售人员及代理广告公司做一轮检查整改。

4、我们将紧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a,即将上线风险提示系统。用户点击进入头条平台上发布的广告后,若需跳转到头条站外页面,将会收到风险提示弹窗,所有广告须经过用户点击确认后方可实现页面跳转。

b,今日头条将继续遵照《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主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依靠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强化针对“二跳”违规广告的机器巡检力度,力争做到24小时内“无缝巡查”。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二跳”违规广告,将第一时间予以下线和查处。

5、今日头条已开放了违法广告用户举报通道,若用户点击广告跳转至头条站外页面时,发现广告内容出现跳转前、跳转后不一致的现象,可直接通过今日头条APP进行举报,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并将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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