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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宣传部:学校对沈阳性侵的表态基于现有材料

发布:2018/4/6 22:10:23  来源:阳谷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原标题:北大回应“沈阳性侵事件”,宣传部工作人员:“学校的表态是基于现有材料”)

4月6日下午四时许,《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来到北京大学采访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关注的“原北大教授沈阳性侵事件”,但得知当天北大校园封校一天,非本校人员不允许进入。北大党委宣传部校风与文化建设办公室一位周姓的工作人员称,“封校是因为清明节调休,与此事无关。”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首先来到北大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提出采访申请,一位工作人员从会议室走出来,对记者反复强调,“我们这边不对外,你们得找北大新闻中心。”

随后,记者前往北大新闻中心,也就是北大宣传部。宣传部下属的校风与文化建设办公室的周姓工作人员称,“宣传部部长蒋朗朗目前正在开会,没法接受采访,以下午北大发出的公告为准。”

周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几天经常在开会,应该都是和这件事情有关,大家都看到这个事情的处理,包括一些结论主要是纪委在做,所以纪委可能也会有一些(举措)。”

对于记者提出的采访请求,周姓工作人员解释称,“纪委那边也是我们上级,你只能看他们接不接受采访了。学校今天的表态也是基于现有的材料。现在能做的表态也就是这样了。接下来,如果当时的材料找得再全一些,可能还会有新的东西发布。”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问及北大校方此时不接受采访的顾虑,周姓工作人员回应称,学校对各方面是有考虑的。

北京大学官方微博4月6日发布的《说明》内容如下:

@北京大学4月6日通报说明,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原中文系教师沈阳(2011年已调离北大)对1998年某女同学自杀事件承担责任、作出道歉。对此,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作出了行政处分。

北大宣传部:学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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