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被行政处罚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社交媒体的普及,网络谣言呈现出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高危害性等显着特征。由于真伪难辨、蛊惑性强,容易带来严重社会问题。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阳谷公安坚持以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
一、案件情况
近日,网民刘某某为博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谣言,谎报社会险情,引发网民关注,其行为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阳谷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做出行政处罚。
二、网警释法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应用,人人都有发言权和话语权的时代已经到来,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现象也悄然出现,网络上肆无忌惮、任意诽谤、胡乱造谣、侵犯隐私,种种行为都彰显着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严重性。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网警提醒】
对于在网络上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言行务必遵纪守法,切莫害人害己。
相关文章
- 【以案释法】网络造谣不可取 侮辱他人被处罚
- 【以案释法】打击网络暴力,弘扬正义能量
- 【以案释法】李某侮辱他人被行政处罚
- “打谣”宣传全覆盖,网络安全入人心
- 阳谷高庙王派出所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
- 网民李某侮辱诽谤他人被行政处罚
- 网安依法处置一起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
- 【以案释法】网络言行需谨慎 散布谣言要担责
- 【以案释法】某网民侮辱他人被行政处罚
- 【以案释法】网络谣言不可取,传播风险自己担
网友评论
推广链接
文章随机推荐
- 河北工程大学东门滏河大街学院北路车祸 轿车撞人
- 中共基层组织在玉树重建中发挥关键作用
- 大学“学姐在等你”招生广告走红(组图)
- 四川26万党员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 不持会员卡
- 男子奸淫6岁双胞胎侄女1个月
- 电视剧《陈云》10月13日起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 中央第五巡视组进驻天津 巡视时间为两个月
- 台湾女子在交友网站骂人被判拘役35天
- 北京二炮总医院拆门牌更名为火箭军总医院
- 李晨外出机场语音聊天向范冰冰汇报行踪
- 女孩为了解心仪男生行踪欲复制手机卡被骗2.6万
- 宽带提速未落地 网友吐槽:拖一天多几亿元
- 老太被儿媳逼走后起诉获得房产 给其40万作补贴
-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涉事商家:这批游客酒后赖账,还动手
- 兰州将于16:30开发布会 通报自来水苯超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