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大酒托案49人受审 谎称一夜情诈骗191万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刘洲君、通讯员杨美满报道:3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被告人杨某林等38人涉嫌诈骗、强迫交易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近年来广州最大的“酒托”诈骗团伙,涉案被告人多达49人,其中被告人姚某芳等11人是被提起公诉的第一批“酒托”,已于11月19日被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刑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
据指控,以杨某林为首的“酒托”团伙自2012年4月起,由杨某林、姜某章、梁某雄及李某超出资20余万元承租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151-161号地下室之三,开设“拉图161红酒汇”,以“交友”、“一夜情”为手段,诱骗被害人前来消费,从而实施诈骗。截至2012年8月31日,该团伙累计诈骗100多人,诈骗金额超过191万元(详见本报2012年9月9日A4版报道)。
据悉,该团伙纪律严明,制定规章制度对消费诈骗行为进行规范,并以A、B、C、D、E、F、K、Q、S、T、X、Y、W等字母对众多“酒托小组”加以区分,实行分组管理。该团伙有明确固定的利益分配方案,首要分子分得诈骗金额的26%,“托头”及其“酒托小组”分得74%,并在小组内进行再分配。杨某林在庭上表示,酒庄开业之初并没有实施诈骗行为,在长期入不敷出后,才开始靠“酒托”谋财。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
相关文章
- “打谣”宣传面对面,共护清朗网络家园
- 打谣普法进校园:阳谷高庙王派出所深入校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
- “打谣”宣传不停歇 阳谷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
- 【普法宣传】打击网络谣言 净化网络环境
- 阳谷县公安局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
- 【以案释法】戴某侮辱他人被行政处罚
- 【以案释法】陈某某寻衅滋事被处罚
- 阳谷县公安局高庙王派出所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
- 阳谷县公安局七级派出所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
- 人民网三评“无主谣言”
- 打击网络谣言!携手净化网络环境
- 识谣辨谣防谣,这些您需要知道!
- 网络谣言:虚拟世界中的“病毒”与挑战
- 网络非法外之地,谣言不可信不能传
- 网络谣言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 抵制网络谣言,从我做起,共建清朗网络
- 网络谣言不可取,传播风险自己担
- 古有三人成虎,今有网络谣言”不传谣、不信谣
- 网络谣言有哪些危害?
- 【打击网络谣言宣传】对谣言说 “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