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发布恶意欠薪司法解释:单位欠薪主管受罚
发布:2013/1/22 16:41:53 来源:阳谷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最高院发布恶意欠薪司法解释:单位欠薪主管受罚】 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央视记者奚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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