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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欲建校车公司网上求助市委书记获回应

发布:2013/1/30 10:01:39  来源:阳谷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人民网北京1月31日电 (记者 杨伊) 近期,天津市宝坻区一名普通村民向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留言,称自学校撤乡并镇以来,学生上学一直坐的是长途淘汰车辆,自己想成立正规的校车公司,希望得到政府支持。网友说:“学生家长每天都提心吊胆,所以我想发展正规校车。我问了几个部门都说没有明文规定不管。资金我可以自己解决,国家对校车的规定私人也可以成立校车公司,但一定要得到政府支持帮助,我有信心干好。”

  昨日,天津市宝坻区对网友的建议作出回应,并澄清学生乘坐的均为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我区一直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学生的安全。”宝坻区表示。

  在回复中,宝坻区向网友介绍了国务院于2012年4月5日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据该《条例》规定,个体经营者要提供校车服务,需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2、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3、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4、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6、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据宝坻区介绍,目前天津市政府尚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待市政府出台政策后,再按市政府意见予以施行。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宝坻区一名普通村民,自学校撤乡并镇以来,学生上学一直坐的是长途淘汰车辆,安全系数极低,所以我想能够保证学生上学安全,买专用校车,这样既能保证学生安全,学生家长每天都不提心吊胆让家长烦心,所以我想发展正规校车,学生坐上正规校车才能让家长们放心。我问了几个部门都说没有明文规定不管,由家长们自由租车,但愿校车事故不要发生在天津地区。资金我可以自己解决,国家对校车的规定私人也可以成立校车公司,但一定要得到政府支持帮助,我有信心干好。我想在镇中心小学开始,望各级领导支持。

  答复意见:

  宝坻区回复:感谢您留言。对您反映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即责区教育局、公安分局核实情况。经核实,近几年,我区按照市政府的指示,进行了义务教育阶段现代化建设,撤并了一些规模小、设施设备简陋、校舍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使有些学生上学离家路途较远,一些家长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据调查,学生乘坐的均为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我区一直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学生的安全。 为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国务院于2012年4月5日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据该《条例》规定,个体经营者要提供校车服务,需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2、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3、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4、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6、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目前,天津市政府尚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待市政府出台政策后,再按市政府意见予以施行。

  【网民留言】

  我们是蓟县天一绿海揽秀园31、32号楼的业主,2009年至2010年间,陆续购买了天津国融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商品房。当时,沙盘显示,31、32号楼为该小区高层的第一排,售楼小姐介绍说,以后这两栋楼前面是不超过3层的商贸楼。我们根据售楼小姐的宣传,认为这两栋楼视野开阔,方便业主休闲购物而选择购买。而天一开发商为了谋求暴利,在将这两栋楼销售后,却擅自更改规划,将3层商贸楼变更为三栋分别为11层、18层、24层的住宅楼(目前已做好施工准备)。 当初小区西侧规划只有8栋高层,分别为3栋28层,三栋18层,两栋9层。现在却盖起了9栋高层,分别为7栋28层,两栋11层。开发商擅自更改小区规划,违反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十条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在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10日内与乙方协商。开发商在未与业主协商的情况下,随意更改小区环境布局,任意增加楼房栋数,增高楼房层数,数违约行为。 随着业主的陆续入住,在装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揽秀园所有楼房的外保温材料采用的不是《合同》中所说的挤塑聚苯板,而是易燃的模塑板,不符合防火等级,安全隐患极大。 以上问题,我们多次与开发商理论,找相关部门解决,都没有任何结果。开发商在未与业主们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小区布局,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外墙保温材料,损害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更让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产生了信任危机,不利于当事人双方今后日常生活和正常工作。恳请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责成相关部门,制止开发商的继续违约行为,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答复。

  答复意见:

  蓟县回复:感谢您留言。对您反映的问题,县领导十分重视,责成县委督查室会同县规划局、建委进行调查处理。 关于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问题。经查,天一绿海揽秀园31、32号楼南侧3栋高层住宅楼分别为28层、18层和11层,2007年7月19日通过规划审批,其中28层楼房于2010年9月10日经规划部门批准变更为24层;西侧12栋楼房分别为2栋28层、3栋18层、7栋9层,2007年7月19日通过规划审批,后于2010年9月10日经规划部门批准减少为9栋,变更为4栋28层、3栋24层、2栋11层。天一绿海所作规划变更均有合法手续,您反映的擅自更改规划问题不存在。 关于揽秀园楼外保温材料未按合同要求施工问题。经查,按照《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29-1-2007 /Jl0409-2007)的设计要求,揽秀园建筑节能设计为“外墙保温采用200厚钢筋混凝土墙,外贴70厚聚苯板,局部采用190厚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外贴70厚挤塑聚苯板”。在实际施工中,揽秀园31-39号楼外墙保温材料大部分使用的是聚苯板,局部因外檐做法不同使用的是挤塑聚苯板,符合《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要求,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

  【网民留言】

  孙书记您好: 我受麦收大厦部分业主委托向您反映尽快换掉不尽职责的天津市马可渤罗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今年1月17日该物业已向区、街、居委会物业办提交了辞职报告;3月17日、4月初在区街物业办指导下,业委会分别组织业主召开两次业主大会会议,两次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的辞职并选出了新的物业公司。两次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决议符合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召开两次业主大会是征得区街物业办同意召开的,物业的走与留是广大业主的权力!关系到广大业主权益,生命财产的事情区街居委会物业办至今已拖延九个多月不作为!更为严重的是区街居委会物业办错误作为!2012年4月16日物业公司李宗庆,在小区内组织了四十七户与物业有关系业主和不明真相的业主已召开业主大会名义,骗业主签字。在计算四十七户严重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对购多套房业主,从复计算户数等,不真实弄虚作假。孙书记物业企业组织的签字是无效的!至今区街居委会物业办拿这四十七户无效、违反程序签字大做文章,什么对两次业主大会提出质疑、不同意物业公司走。以此推翻两次三分之二业主的意见。拖延不叫物业公司走!孙书记,您可责成有关人拿着四十七户签字到市物业办定夺。究其原因据知情人说,去街居委会物业办没少吃物业的请,收物业的卡!2012年4月业委会正主任辞职,杨某因工作忙、苑某因病不在本小区居住等原因,8月9日业委会两名副主任辞职,将辞职报告交给挂甲寺街高科长。高科长不作为,将两位业委会副主任提交的辞职申请压在街物业办三个多月,既不告知其他业委会成。更为严重的是,在挂甲寺街物业办高科长、张长利等人的指使下,(在此期间业委会副主任杨某以工作忙为由;苑某已有病住院身体不好推脱,二位副主任什么事情都不管,不作为。)苑某又将辞职报告要回,于11月16日挂甲寺街居民科、科长高某、张长利等人召集麦收大厦业委会部分委员开会。目前小区管理混乱,选出新的物业公司至今不能进入!目前物业公司存在严重问题:1.物业公司长期我行我素,2010年1月大厦成立业委会,至今物业仍然没有和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没给业委会提供办公地点和活动经费;2.物业公司轻服务只会敛钱至今侵占广大业主三十层星光会所、侵占擅自将107.40平米业主和物业用房出租和广大业主公摊面积、各项广告收入;3.从未向广大业主公布过收支情况,管理混乱。河西地税局督查局2012年10月22日下发(税收违法告知书)对物业收取物业费不开具发票,对其进行处罚10000元,代卖车位收入57.1万元隐瞒不报,偷逃税款。对其补交营业税及其附加。4.最近经消防河西支队检查已认定麦收大厦消防存在严重火灾隐患问题:商户严重赌塞消防通道、未尽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五个问题,物业几年来使用私刻麦收大厦物业中心公章,为逃避消防责任,用假章与广大业主签消防安全责任书,此章已被挂甲寺派所扣留;5.物业管理人员素质差,至今管理人员没有一个有资格证书!恳请孙书记重视尽快吊销物业资质证!叫物业交出几年来侵占全体业主共用部位各项收入,尽快做好新老物业的交接工作。还广大业主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河西区回复:感谢您留言。经调查,麦收大厦小区坐落河西区大沽南路855号,2007年1月份入住,为高层商住小区,建筑面积3.57 万平方米,小区总户数188户,开发建设单位为天津开发区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天津马可渤罗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大会于2010年1月27日成立。 关于物业公司未与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问题,经区房管局物业办了解,马可渤罗公司与开发商在2006年11月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该合同至首次业主大会确定新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正式《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业主大会于2010年1月27日成立后,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今未达成一致。今年初,物业办多次参加挂甲寺街道办事处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就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企业与物业、业委会协商,但由于部分业主反对,未形成合法决议。至今小区业主大会未与其他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目前小区履行的是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关于物业公司未给业委会提供办公地点和活动经费问题。经了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约定业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经费,根据《天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第五十四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每年不超过实收物业管理服务费1%的比例提取活动经费,具体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只有小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再予以计提。根据《天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规则》第五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用房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麦收大厦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公司即将物业办公区域的一间30平米左右办公室供业委会使用。 关于物业公司侵占广大业主三十层星光会所等问题。经了解,小区只有二十八层,您反映情况不属实。 关于物业公司将107.4平方米物业用房出租问题。经了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107.4平方米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在地下负一层,物业公司未将此房出租,现为物业公司办公地点,同时也作为业委会临时开会和活动等用房。 关于物业从未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等问题,经了解,物业公司未向业主公示。物业办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每年公示一次,物业公司表示年底前进行公示。 关于存在消防隐患的问题。据物业公司反映,大厦竣工后,消防所有设备都经过验收,由于开发商没有资金交纳验收费用,导致大厦未取得验收合格证,物业公司已加强消防管理和防范,目前正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关于底商商户堵塞防火通道问题,物业公司接到投诉后,立即书面通知商户进行整改,消防局也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此事由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物业公司全力配合。 关于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素质差,管理人员没有资格证的问题。经了解,物业公司已更换了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已取得天津市项目经理上岗证。 区房管局物业办接到业主的反映后十分重视,两次对麦收大厦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区物业办将继续对物业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核。

(原标题:天津网友欲建正规校车公司向市委书记求助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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