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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被指贪污4万喊冤15年 法官:笔录曾被人动手脚

发布:2018/7/22 10:00:50  来源:阳谷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原标题:扬州一镇纪委书记被指贪污4万喊冤15年 审案法官:笔录曾被人动手脚)

被指贪污4万,15年前,祝士成被判刑3年6个月。

案发前,他曾任江苏扬州市湾头镇原纪委书记。专门从事反贪工作的他,背着“贪官”名号生活了15年,喊冤也喊了15年。“折腾了10多年,家人劝我算了,但没拿过就是没拿过,我不是贪官。”

官员被指贪污4万喊冤15年 法官:笔录曾被人动手脚祝士成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江苏扬州,揭开了这起陈年旧案。记者调查发现,该案的关键证人、知情的法院内部人士、退休官员认为该案疑点重重。办理该起申诉案的主审法官更是称,笔录被人动过手脚,无罪证据全部变成了有罪证据。

国内5位知名刑法、刑诉法专家在经过论证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祝士成贪污,建议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A

陈年奇案

镇纪委书记被指贪污4万 出狱后喊冤15年

7月9日,江苏扬州城郊,祝士成驾驶一辆汽车,在一条狭窄的公路上慢悠悠的开着。“这条路是我在这里当副乡长的时候修的,好多年过去了,周围除了这条路,都变了。”他说。

这次来广陵区汤汪乡,是找一个人,他说这个人能证明他的清白。2003年4月30日,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宣判:祝士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从这天起,他一直背着“贪官”的名号。

2003年,法院认定,祝士成贪污4万公款。其中1万发生在1993年,法院认定,祝士成在担任广陵区汤汪乡副乡长期间,利用兼任土管所所长的便利,将丁长村土地租赁本应打入土管所账户的4万元,让土地使用方打入丁长村账户,和相关人员侵吞,两次共分得1万元。

另外3万元是在1999年,他仍是汤汪乡副乡长,分管乡里农贸市场的建设。将经手的5万元,除2万用于支付工程款外,其余3万被其占为已有。

案发前,祝士成曾先后任广陵区汤汪乡副乡长、扬州市湾头镇纪委书记、扬州市经开区广陵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会计不解:他的无罪证据却变成了定罪证据

称能证明他清白的人,叫陈正全,当时在汤汪乡连运集贸市场当会计。认定祝士成贪污的其中3万元,往来账目都是他经手。

“这些年来,我作证多次,口供一直没变过。”陈正全说,那时候农贸市场欠下工程款,邵国兵来要账,祝士成分管集贸市场,就从汤汪乡土管所借了两万还他,“是我给土管所开的借据。”

之后,祝士成又从汤汪乡创建办借了两万还土管所。“这个也是我经手办的,这两万没有过账,只是换据。”陈正全说,把原来欠土管所的借条,换成了一张欠创建办的。这笔两万的账至今还欠着,邵国兵又拿走了工程款,祝士成没经手,“上哪去贪这两万,我没想通。”

祝士成被判刑的时候,陈正全很惊讶,他认为的无罪证据,却成了定罪证据。他的说法也得到时任连运市场经理王永泉证实。

另外一笔,同样是工程款。集贸市场修钢结构大棚,欠邵国兵1.6万。因为缺钱,集贸市场提出拿一间房子20年的租金抵债,邵国兵不情愿,但还是跟陈正全签了租房协议。几个月后,邵国兵突然跑来退房。这回,陈正全不情愿了,“但他说钱已经收到了,写了张收据丢给我就跑了。”

9日,记者见到了这张收据,邵国兵写到:“今收到汤汪乡农贸市场大棚制作款壹万陆仟元整(现金)。”时间是2000年5月22日。

证人推翻定罪关键证据 “我只能说我可以负责”

作为关键证人,邵国兵曾在证词中称,祝士成让把房子转租给他,然后给了1.6万,“并非代表乡里结算工程款。”这是认定祝士成贪污的关键证据之一。

10日,记者见到了邵国兵。他现在在扬州市周边一个乡镇司法所任副所长。面对记者采访,他否认了那份有罪证词,“我只能说现在说的话负法律责任,别的就不说了。”

在还原拿到这1.6万欠款过程时,他说,“当时我快结婚了,急着用钱,又从熟人那里听说乡上给祝士成拨了1万,就去找他要钱。”邵国兵说,在祝士成的家里,他开始一直说没钱,后来知道瞒不住了,就从公务包里面把一万给他了。

“干脆,你把剩下的6千给我得了。”他拿了1万,不走。缠了很久,祝士成让爱人去家里找,凑了6千给他。走的时候,他把房子钥匙丢给了祝士成,“他让我去农贸市场办退房手续,强调了几次,不能钱也收了,房也占了。”

据他回忆,几个月后,他结婚忙完,才去找陈正全退房子。“那个房子我签了租房协议,看都没去看过,之后也没转租给任何人。”他还承认,也收到另外的两万元工程款。

陈正全证实,那间房子一直空着,直到2003年,由他把房子租给了王素梅。而这些证词,都被写入申诉材料,交到了法检部门。

B

改判风波

法检认定事实存在矛盾 权威专家组建议重审

出狱后,祝士成开始收集无罪材料。梁辉也在将信将疑中,回访了大部分证人后,同意做他的申诉代理人。

2012年10月,扬州市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为祝士成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决定不予抗诉。

复查通知书上显示:“不存在认定其贪污乡创建办借款2万元的问题。”这个结论让祝士成更生气了,“法院判决说我贪了这两万,现在检察院由说没有贪这两万,结果还是不符合抗诉条件。”

现有证据疑点重重,此案也引起了国内多位刑法、刑诉法权威专家关注。今年6月29日,5位权威专家对现有证据进行论证后,出具《专家论证意见书》。上面写道:“现有证据证明申诉人不存在贪污行为,不能认定构成贪污罪。本案符合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建议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这5位专家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庭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戴长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卞建林,他们在《专家论证意见书》上依次签名。

曾拟改判无罪后又反悔 扬州中院否认

权威专家认为案件存疑,祝士成手中的一份材料,也证明扬州中院也曾动过改判的念头,“可惜最后还是反悔了。”祝士成说。

这是一份扬州市中院在2006年向扬州市人大汇报的内部材料。这份审理报告中,以法院的扬州中院审监庭的名义明确写道,“拟对本案再审,改判祝士成无罪”。但记者注意到,这份材料未加盖公章。

官员被指贪污4万喊冤15年 法官:笔录曾被人动手脚

官员被指贪污4万喊冤15年 法官:笔录曾被人动手脚

法院改判他无罪的一份内部报告,法院否认有该文件,但多人证实该文件确实存在。

“我是在人大拿到的这个报告。”祝士成说,当时人大张阶平让他别到处跑了,法院准备改判了。“就在人大,他把这个材料找出来给我看,我当时觉得很重要,就复印了一份。”

没有盖章、没有签字,这本是一份无效证据。然而,就在不久前,已退休的张阶平第一个站出来证实这份材料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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