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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父亲与养女断绝关系:索要24万抚养费 欲追回过户房产

发布:2018/8/6 15:38:49  来源:阳谷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77岁父亲与养女断绝关系:索要24万抚养费 欲追回过户房产

父亲与养女断绝关系

77岁父亲与养女断绝关系:索要24万抚养费 欲追回过户房产。7月上旬,77岁的曾明在律师陪同下,到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自己的养女曾英,要求追回赠与女儿的房产,并要求女儿支付其在收养期间的生活教育开支共计24万元。

77岁父亲与养女断绝关系:索要24万抚养费 欲追回过户房产

据曾明称,1983年冬,他和爱人收养了年仅4个月的女儿曾英(化名),多年来,他都与女儿生活在一起,供女儿上学,看着女儿结婚成家。曾明说,在爱人过世后,还将房产直接过户给了女儿,女儿结婚后,又拿出了大部分资金帮助女儿购买了另一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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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曾明和爱人在成华区东风路居民点拥有一套住房,在爱人过世后,曾明放弃了应有的继承权,并将自己名下50%的产权也赠与了女儿。不过,房产证一直保管在曾明处,且约定赠与人享有房屋的永久居住权。起诉书中写道,由于该房屋位于5层,楼层较高,因曾明逐渐衰老,每天上下五楼,力有不支,提出卖掉该房买个低层的住房,但遭到了拒绝,之后他又提出由女儿曾英出个二、三十万元,容其买个底层小屋,也未获准。

双方矛盾逐渐增加。起诉书称,后来女儿未经说明,拿走了由曾明保管的产权证,矛盾彻底激化。“这样的女儿还有什么好要的,不要了!”曾明很坚决,父女俩签下协议断绝父女关系。

之后,曾明向成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赠与女儿的房产,并要求女儿支付其在收养期间的生活教育开支共计24万元,“我的东西全部要还给我”。成华区法院已于7月9日受理该案。

据了解,曾英近日在外出差,其电话无人接听或被挂断,发去短信也未有回复。目前,父亲曾明的说法,暂未得到曾英的回应及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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