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频道首页 | 社会看点 | 花边杂烩 | 今日阳谷 | 生活服务 | 民俗名胜 | 房产家居 | 车行万里 | 招商加盟 | 娱乐频道 | 阳谷论坛
您所在的位置:阳谷信息港 > 资讯频道 > 花边杂烩

青海警方查获100余公斤青海湖“湟鱼” 正调查中

发布:2019/11/29 8:58:06  来源:阳谷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新华社西宁11月28日电 记者从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期查获一辆非法运输青海湖湟鱼的嫌疑车辆,涉案湟鱼100余公斤。

  日前,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确定线索,11月26日有人非法运输青海湖湟鱼。为防嫌疑人从高速公路逃脱,该局刑侦科民警立即请求青海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三大队支援协查。嫌疑人谈某某驾车行驶至西湟高速多巴主线收费站时,被提前设卡的交警拦截。

  谈某某供述,26日上午,她与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一非法捕捞人电话约定,在距湟源县10公里一处山坡进行湟鱼交易。谈某某从该捕捞人手中批发湟鱼共101.75公斤,准备运往西宁贩卖。目前,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正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

  “捕捞、售卖、食用湟鱼均是违法行为,如渔获物超过50公斤,还将被列为刑事案件。不久前,湖北男子杨某某因非法捕捞湟鱼、在网络发布相关视频被处罚。”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刑侦科科长陈宝健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该局共办理此类案件20余起,涉案人员21人,涉案渔获物约5000公斤。

  专家介绍,“湟鱼”在鱼类中属鲤科,学名青海湖裸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青海湖特有的珍稀物种。湟鱼资源减少会直接破坏青海湖“水—鱼—鸟—草地”生态系统的稳定。1979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将湟鱼列为保护对象。2004年在《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湟鱼被列为濒危物种。

  警方提醒,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捕捞、贩卖和食用湟鱼。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扣留车辆(船只),没收渔具、吊销营业执照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周喆、沐铁城)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评论加载中...
推广链接

网站首页 | 分类信息 | 企业商圈 | 网上商城 | 你问我答 | Blog | 阳谷论坛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新闻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新闻文章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特别声明:视频、图文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构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删稿请发至邮箱:4143080@qq.com)

Copyright © 2003-2009 www.yanggu.tv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