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打击网络暴力,弘扬正义能量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阳谷县公安局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依托“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对造谣诽谤、谩骂侮辱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网民李某某为发泄情绪,编造谣言辱骂他人,并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传播,引发网民围观,损害他人个人名誉。目前,阳谷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做出行政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文章
- 【以案释法】网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被行政处罚
- 【以案释法】网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被行政处罚
- 【以案释法】网络谣言不可取,传播风险自己担
- 对网络谣言零容忍!曝光2起典型案例
- 打击网络谣言 共筑清朗网络
- 严厉查处网络谣言 维护网络清风正气
- 典型案例: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被处罚
- 阳谷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 公布!2起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