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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门致人死亡怎么回事?事故责任在谁?

发布:2018/11/1 17:03:51  来源:南方财富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一名乘客打开出租车车门下车,没想到后面一辆疾驶而来的电动车一头撞在了车门上,驾驶员经抢救无效身亡,这是今年3月29号晚上发生在长沙五一路上的一起意外。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这起事故的责任呢?10月31日上午,长沙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乘客开门致人死亡 到底谁是主要担责人也是引发讨论

  今年3月29号深夜11点多,长沙五一路中天广场附近,牌照为湘AT3491的的士停在了路边,乘客郑茜茜像平时一样打开了车门。郑茜茜说,当时她也看了一眼后面好像没人,因为是晚上也看不太清,突然一辆电动车开过来,就听到砰的一声,然后就看到驾驶员倒在地上了。事发之后,郑茜茜打电话叫来朋友,并将受伤的任某第一时间送到医院,在医院治疗几天后,任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交警部门鉴定,在此次事故当中,的士司机夏鹏飞承担主要责任,乘客郑茜茜承担次要责任。死者任某不承担责任。我觉得选择在哪里上车是我的权利,但是在哪里停车是司机的事,我既然选择搭他的车,就相当于买了一份保险,他也应该有义务提醒我下车注意安全。因造成任某死亡,司机夏鹏飞构成刑事责任,目前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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