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散布谣言要担责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阳谷县公安局按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
2024年5月,林某因与他人有矛盾,在他人抖音短视频评论区内发布不实评论,散布谣言。林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阳谷县公安局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
相关文章
- 【以案释法】造谣要担责!一网民因造谣被行政处罚
- 【以案释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散布谣言要担责
- 【以案释法】网络言行需谨慎 侮辱他人要担责
- 阿城派出所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
- 【以案释法】网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被行政处罚
- 【以案释法】造谣要担责!一网民因造谣被行政处罚
- 【以案释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网暴他人要担责
- 阳谷警方依法处置一起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
- 打击网络谣言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阳谷公布典型案例2起
- “打谣”宣传不停歇 筑牢网络安全墙
网友评论
推广链接
文章随机推荐
- 老师与女学生发生不雅行为 又摸又亲不堪入目
- 保安不满被安排扫地重殴组长
- 网传好坏零食一览表 营养专家称很靠谱
- 女子恶作剧故意遮挡朋友车牌被罚6000元
- 北京地铁2号线故障原因 信号出现问题
- 女大学生烧炭自杀原因曝光
- 厦门夫妇车祸死亡 孕妇腹中胎儿被撞出幸存|车祸胎儿被撞出
- 村支书性侵村民留守妻子: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
- 浙江特警哥高考执勤迅速走红(高清组图)
- 家具城“一折”预售后老板失踪 警方立案调查
- 网上最美女胖子减肥 称要让前任男友后悔(图)
- 朴槿惠、普京、崔龙海等30位外国领导人确认出席抗战阅兵
- 女子浑身赤裸在草丛大哭 衣物搭在枝杈上(图)
- 李克强会见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境外代表
- 彭丹:拒绝为花花公子拍摄封面 骨子里爱党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