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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络谣言危害大,造谣传谣不可取

发布:2024/8/30 10:12:2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分享/转发»

按照公安部、省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工作部署要求,阳谷公安机关全力出击,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整治网络乱象,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网民程某某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编造谣言并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传播,引发网民围观,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阳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程某某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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