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造谣要担责!一网民因造谣被行政处罚
按照公安部、省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工作部署要求,阳谷公安机关全力出击,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整治网络乱象,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案例回顾】
网民魏某某在网上发布某路段发生车祸的视频,引发网民关注。阳谷警方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此路段未发生交通事故,魏某某存在造谣传谣行为。
民警依法传唤魏某某,经审查,魏某某对其编造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为博取关注,增加作品浏览量,魏某某将异地车祸视频剪辑并配文后发布至自己经营的抖音账号,引不明真相的网民关注,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阳谷警方依法对魏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谣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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